新華網北京4月30日電(記者 盧俊宇)5月起,一批新規將落地。一起來看,哪些與你有關?
國家標準《住宅項目規范》落地 “好房子”有了“硬杠杠”
《住宅項目規范》將于5月1日起施行?!兑幏丁芬幎ㄐ陆ㄗ≌ㄖ痈卟坏陀?米,廚房不小于3.5平方米,4層及以上住宅設置電梯;提高了墻體和樓板的隔聲性能;提高了戶門、衛生間門的通行凈寬;提高了陽臺等臨空處欄桿高度;要求公共移動通信信號覆蓋到公共空間和電梯轎廂內;要求空調室外機安裝在專用平臺;規定了不同氣候區供暖、空調設施設置要求等。此外,該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婚姻登記實行“全國通辦”領證不需要戶口本
修訂后的《婚姻登記條例》自5月10日起施行?!稐l例》明確,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不得收取費用。申請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書面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等“霸王條款”應依法認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5月1日起施行。《解釋》明確,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等“霸王條款”應依法認定無效。針對合同格式條款約定仲裁,但仲裁機構仲裁費最低收費標準遠高于消費者支付的預付款,妨礙消費者獲得權利救濟問題,《解釋》規定,約定解決爭議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費者維權成本的“霸王條款”無效。
中國證監會黨委加強對派出機構黨委的領導、監督
《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自5月19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中國證監會黨委加強對派出機構黨委的領導、監督,派出機構在履行監管職責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資本市場工作的領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兑幎ā芬?,派出機構建立健全履行監管職責的內部決策機制,同時明確派出機構可以向中國證監會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咨詢、請求指導。
規范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活動
《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管理辦法》將于5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旨在規范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活動,保護個人信息權益。《辦法》明確,處理超過1000萬人個人信息的個人信息處理者,應當每兩年至少開展一次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掇k法》提出,個人信息處理者按照保護部門要求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的,應當為專業機構正常開展個人信息保護合規審計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并承擔審計費用。
國家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自5月1日起施行。該法明確,國家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搶、私分、破壞。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戶無男性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規章規范取締非法社會組織 三類情形為打擊整治對象
《取締非法社會組織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掇k法》明確,由街道或鄉鎮實施管理、尚達不到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不屬于非法社會組織?!掇k法》明確,根據社會組織管理政策法規調整情況,將具有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社會團體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被撤銷登記、吊銷登記證書后繼續以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進行活動等三類情形的組織作為打擊整治對象。
火災死亡統計時限從7日延長至30日
《火災統計管理規定》自5月1日起施行。明確“國家消防救援局歸口管理全國的火災統計工作,縣級以上消防救援機構,承擔火災統計管理職能的其他部門、主管單位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根據火災傷亡救治資料和醫學研究臨床數據,將火災死亡統計時限從7日延長至30日,更加準確反映火災給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將原“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對應的“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損失等級劃分標準,分別調整為“3000萬元、1億元、3億元”。
支持企業設立涉外知識產權保護維權互助基金
《國務院關于涉外知識產權糾紛處理的規定》自5月1日起施行?!兑幎ā诽岢?,支持企業設立涉外知識產權保護維權互助基金,鼓勵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涉外知識產權相關保險業務,降低企業維權成本。鼓勵商會、行業協會、跨境電商平臺等組織搭建涉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平臺,開通服務熱線,提供咨詢、培訓等公益服務。
13項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將實施
自5月1日起,《煉化行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 30251—2024)等13項能耗限額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正式實施。這批標準涵蓋化工、煤炭、采礦、造紙等多個國民經濟重要產業,規定了相關產品能耗限額等級、技術要求、統計范圍和計算方法,適用于生產企業能耗限額的計算。據測算,這批標準的有效實施,將帶來每年2452萬噸標準煤的節能效益。
新華社北京4月30日電 題:事關廣大農民利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5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記者古一平、胡璐
嫁到別的村還是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哪些權利,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有哪些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將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這些農民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將在這部法律中得到進一步明確。
翻開這部法律,總則中寫道,為了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運行管理,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高質量發展,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促進共同富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共8章67條。其中明確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以土地集體所有為基礎,依法代表成員集體行使所有權,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的區域性經濟組織,包括鄉鎮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組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依法出資設立或者參與設立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市場主體,以其出資為限對其設立或者參與設立的市場主體的債務承擔責任;國家通過財政、稅收、金融、土地、人才以及產業政策等扶持措施,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
業內人士認為,這將有助于各地各部門加強政策供給,促進各類要素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聚集,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營造更良好的政策環境,從而逐步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共同繁榮。
對外界普遍關心的成員定義問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因就學、服役、務工、經商、離婚、喪偶、服刑等原因而喪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結婚,未取得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取消其成員身份。
法律還專門規定,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戶無男性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依法承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依法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參與分配集體收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同時,法律也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必須履行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合理利用和保護集體土地等資源,以及參與、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和公益活動等義務。
此外,法律明確規定,集體財產依法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集體所有,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代表成員集體行使所有權,不得分割到成員個人。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周向陽說,這將推動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有利于使廣大農民群眾更好地分享改革成果,促進共同富裕。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的施行,標志著我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進入了更加健全的法治化軌道?!比珖舜筠r業與農村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督促、支持和協助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地方人大制定和修改相關規范性文件,扎實做好法律的貫徹實施,并推動社會各界特別是廣大農村干部群眾準確理解把握相關法律規定,發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用,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群眾的根本利益。